设计原则:
(1)现状环境噪声达标的,采取措施后,预测超标的敏感点经治理后噪声达标。
(2)现状环境噪声已经超标的,预测环境噪声又有增量的敏感点,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,降低新增噪声源的贡献量,使环境噪声基本维持现状水平。
(3)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,注重和轨道交通整体工程、城市规划方案以及景观的结合。
(4)满足环评报告批复要求。
(5)高架区间全线预留直立式声屏障设置条件。
设计依据:
(1)《当阳至当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及批复意见 (2)《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》(T/CCES2-2017)
(3)《地铁设计规范》(GB50157-2013)
(4)《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》(GB50490-2009)
(5)《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》(HJ/T90-2004)
(6)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
(7)《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》(TB/T 3122-2010) (8)《环境工程手册:环境噪声控制卷》(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) (9)《当阳至当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组成内容、深度与格式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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